2021年最新稅收政策來了!
企業將走入2021年,新的一年,稅收政策會有哪些變化呢?作為一家企業的財稅工作人員、經營者等都需要熟知。掌握好相關稅務政策才能有效規避稅務風險。
從2021年1月起,哪些政策不能享受了?
01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
A、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或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可以免征增值稅可以免征增值稅
B、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C、附加稅、房產稅、印花稅等可以減半征收。
D、全行業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可以自開專票
注意:納稅人在符合條件,且客戶對票據要求不高的情況下,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02 增值稅優惠
A、從2021年1月起,企業集團內單位之間無償借貸行為,應視同銷售,需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且取得專票的不允許抵扣。
B、從2021年1月起,取消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這一政策。
03 企業所得稅
A、緩繳2020年企業所得稅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辦理第三、四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可以只申報不繳稅,應繳稅款延緩至2021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稅款一并繳納。
B、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地區有哪些?
(1)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
從2021年1月起,取消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新疆喀什、霍爾果斯
從2021年1月起,取消對在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內新辦的屬于《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3)橫琴新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從2021年1月起,取消對設在橫琴新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超過2020年12月31日沒有相應的延期政策,企業需要評估一下是否繼續利用稅收洼地進行籌劃。
04 個人所得稅優惠
2項免征個稅收入2020年12月31日到期
05 車輛購置稅優惠
A、從2021年1月起,取消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B、從2021年1月起,取消對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06 印花稅優惠
從2021年1月起,取消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眾勤財稅提醒您:
從2021年1月起,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將全額征收,社保保險費采用當月申報,次月繳納的征收模式。為避免逾期繳納產生滯納金,影響參保職工權益記錄,單位應提前做好資金準備,以便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業務。